【視訊課程】「破解藥品專利壁壘:中國醫藥用途請求項的審查與訴訟實務」
大陸『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及『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重點解讀及實務聚焦探討研討會 (線上會議)
- 大陸『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及『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重點解讀及實務聚焦探討研討會 (線上會議)
活動名稱 |
大陸『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及『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重點解讀及實務聚焦探討研討會 (線上會議) |
活動內容 |
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為規範商標審查審理程序,保障商標審查在各環節法律適用一致的標準,於2021年11月23日發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的公告(第462號),原《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同時廢止。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指出,《商標審查審理指南》是自1983年中國大陸《商標法》實施以來,第一部覆蓋商標業務全流程的審查標準,對於中國大陸商標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新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形式審查和事務工作編」,分成五部分共二十五章;下編「商標審查審理編」共十九章,是關於商標註冊的實質審查 ,主要分為絕對條件的審查、相對條件的審查、維持商標效力的審查。 另,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為加強商標管理、統一執法標準及提升執法水準,根據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等規定,制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並於2021年12月13日以國知發保字(2021)34號函發布。《標準》共三十五條,針對如下九類違反商標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細化規定:(1)對現行商標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規定的必須使用註冊商標而未使用;(2)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3)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馳名商標”字樣;(4)商標被許可人未依法標明其名稱和商品產地;(5)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位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6)將未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使用;(7)未履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管理義務;(8)未履行商標印製管理義務;(9)惡意申請商標註冊。 |
主辦單位 |
工業總會、台灣商標協會、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萬慧達知識產權 |
舉辦地點 |
工業總會第二會議室 (視訊會場) |
舉辦日期 |
111年8月12日14:00(五)~111年8月12日17:00(五) |
資料來源:https://activity.tipo.gov.tw/ct.asp?xItem=40660&ctNode=817&mp=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