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 各國法規新訊彙整
標題 | 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 |
摘要 | 主旨: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增加管理著作類別申請須知」如附件,並自即日起開始使用。 二、申請人可至智慧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下載使用。 |
生效日 | 2022/11/07 |
相關連結 |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14798-b05ae-1.html |
標題 | 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設立許可申請須知」 |
摘要 | 主旨:公告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設立許可申請須知」。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
公告事項: 一、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設立許可申請須知」如附件,並自即日起開始使用。 二、申請人可至智慧局網站(https://www.tipo.gov.tw)「著作權主題網/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申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下載使用。 |
生效日 | 2022/11/07 |
相關連結 |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14797-218ed-1.html |
標題 |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 |
摘要 |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生效。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1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1章、第3章至第8章、第14章、第17章、第19、第20章。 |
生效日 | 2022/12/01 |
相關連結 |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14806-9c46c-1.html |
標題 | 「電子專利證書Q&A」歡迎各界參考! |
摘要 | 配合智慧局預計於112年1月起受理申請電子專利證書,智慧局已編修完成「電子專利證書Q&A」相關問答,以提供各界能快速瞭解本項新制其相關配套措施,歡迎參考利用 。 |
生效日 | 2023/01/01 |
相關連結 | https://www.tipo.gov.tw/tw/cp-85-915549-79a24-1.html |
標題 | 商標註冊證電子化Q&A已刊登智慧局網站,歡迎參考 |
摘要 | 配合112年1月起開放外界申請電子商標註冊證,相關Q&A已刊登智慧局網站,歡迎各界參考。 |
生效日 | 2023/01/01 |
相關連結 | 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lp-508-201-xCat-R119_N7334_N7866.html |
標題 |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IPONZ)更新商標實務指南 |
摘要 |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IPONZ)更新商標實務指南,確認有關該局如何審酌商標在先使用(prior use),以及闡明該局如何審酌像是「提供一個網站(providing a website)」之類術語的變革。紐西蘭智慧財產局日前更新該局實務指南如下:
【先使用商標事證引用】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更新修正先使用事證引用的實務指南,以反映該局對於商標在先使用事證的審酌方式。紐西蘭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官目前審查實務,將就商標申請案是否存在特殊狀況,會參酌其提交之商標在先使用的有關文件及證據進行判定。改變之前審查實務,商標審查官不會將企圖證明有先前使用事實的文件,納入審查考量的做法。 【電腦服務類附錄及一般類附錄】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修訂了電腦服務類附錄的商標實務指南。這些新增及修訂的指南闡明商標審查官會怎麼樣審定在商品與服務規範中的「提供網站」項目(或類似項目)。修訂目的,是為了與當前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s)以及國際間使用此服務項目的處理方式,保持一致性。 紐西蘭智慧財產局也對一般分類附錄的實務指南,進行類似的更新。 |
生效日 | — |
相關連結 | https://www.tipo.gov.tw/tw/cp-90-914690-4ccd6-1.html |
標題 | 歐洲專利局將更新官方通知送達日規定 |
摘要 | 10 天寬限期將被廢除,文件將被視為在其所載日期收到通知。如果未收到文件或超過日期後 7 天收到文件,將提供保障措施。如果發生與文件交付有關的爭議,主管局有證明文件已交付和證明交付日期的義務。 |
生效日 | 2023/11/01 |
相關連結 | 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2/20221021.html |
標題 | 文件形式要求未來將交由EPO主席決定 |
摘要 | 文件形式要求(the presentation requirements for documents)未來將交由EPO主席決定,而非直接在實施條例(the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中規定。因此,EPC規則(EPC Rule)第46條和第49(3)-(12)將被刪除並納入EPO主席決定範圍。EPC規則第49(2)、50、57(i)和82(2)條規定也將相應調整。隨著電子化發展,這些變化將更符合彈性的需求。 |
生效日 | 2023/02/01 |
相關連結 | 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2/20221021.html |
標題 | 單一專利法庭(UPC)日出期(sunrise period)自2023年1月1日開始 |
摘要 | 自UPC生效(2023年4月1日)起,專利權人可在過渡期七年內選擇退出,亦可提前於日出期退出。 |
生效日 | 2023/01/01 |
相關連結 | https://www.epo.org/applying/european/unitary/upc/upc-faq.html |
標題 |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專利開放許可使用費估算指引(試行)》的通知 |
摘要 | 為指導專利權人在提出專利開放許可聲明時,科學、公允、合理地制定專利開放許可使用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支持專利開放許可製度更好實施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專利開放許可使用費估算指引(試行)》。 |
生效日 | — |
相關連結 |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2/10/24/art_75_179776.html |
標題 | 2022年10月3日起費用修正 |
摘要 | 由於專利法規(SOR/2022-120)的修正自2022年10月3日生效,部份費用已調整或新增: 1.【實審費】 (1)調整基本費(申請已進行國際檢索的小個體除外)。 (2)新增提出實審請求當日每項超過20項的超項費。 2.【新增繼續審查費】 3.【取消撤回核准狀態並返回審查的費用】 4.【調整超頁費】 5.【新增未於提出實審請求當日繳每項超過20項的超項費的費用】 |
生效日 | 2022/10/03 |
相關連結 | https://ised-isde.canada.ca/site/canadi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en/patents/patent-fees#October_3_2022 |
標題 | 加拿大智慧局2023年1月起調漲部分規費 |
摘要 | 依據服務規費法(Service Fees Act)自2023年1月起將調整部分智慧財產規費3.4%。依據服務規費法(Service Fees Act)自2023年1月起將調整部分智慧財產規費3.4%。
1.【延期費】 2.【申請費相關】 3.【PCT相關費】 4.【發明專利相關規費】 |
生效日 | 2023/01/01 |
相關連結 | https://ised-isde.canada.ca/site/canadian-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en/patents/patent-fees#Annual_fee_adjustment |